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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泥巴书评 |
这是鼎鼎大名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1835-1910)的名作,发表于1876年,讲述的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故事。在小序中,作者还特别交待:“本书记载的冒险故事大多实有其事,其中一两件是我的亲身经历,其余则是儿时与我同窗共读的男孩们的经历。” 精力充沛、调皮倒蛋的小男孩,从来都是恶作剧的高手。不过以今天的眼光看来,生活在160多年前的汤姆·索耶,仍然有望在恶作剧的华山论剑中争得“天下第一”的美号。恶作剧不但是汤姆的一种标志性活动,甚至可以说是他成长中主要的生活方式。 “汤姆!”—— 随着波莉姨妈一声经典的世纪呼唤,汤姆就冲破一切烦闷,冲入到有史以来最快乐的童年喜剧中。 他正在小房间里偷吃果酱,被老太太搜出来,人赃俱获。鞭子高高举起——眼看大祸将临—— “哎呀,快往后瞧,姨妈!” 这个肯定在史前时代就已经用烂了的鬼把戏,又一次骗过姨妈,汤姆转身翻过院墙,逃之夭夭。连老太太都为自己再一次落入圈套而感到好笑,她实在拿这个心爱的小外甥没办法。为了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她决定好好管教一下这孩子。 因为逃学、打架的劣迹,在一个美好的星期六早晨,汤姆被波莉姨妈强迫粉刷院墙。汤姆正感到世界是多么空虚无聊的时候,别的孩子跑来了。天才的创意总是伴随着绝妙的演出。汤姆像一个艺术家似的“表演”刷墙,引来同伴莫大的兴趣。他们哀求汤姆给自己一次“表演”机会,汤姆看在贿赂的份上“很不情愿”地让出刷墙权。全村的孩子排着队来刷墙,每个人必须拿一件小玩意儿来交换刷墙的机会。很快围墙被刷了三层之多,如果有足够的灰浆,汤姆肯定能让全村的孩子破产。 上面这点事迹,只是汤姆的热身运动,整部长篇小说都是他的辉煌战史,很难一一而足。不过最出风头的一次,恐怕要属他和流浪儿哈克等一帮人跑到荒岛上当“海盗”的故事。他们在岛上玩得很开心,可村里人以为他们都死了,非常沉痛地举办追悼会。他们躲在教堂的楼座上,听完自己的葬礼追悼辞,然后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会场。我敢保证,你肯定没有经历过如此感人、如此热闹的追悼会。 虽然汤姆被村里人公认为最顽皮的孩子,但他本性善良、勇敢,更有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冒险劲头儿。他和哈克在一个午夜去坟场游逛,意外撞见了一起强盗杀人事情,他克服了巨大的恐惧,在法庭上指证罪犯,一夜之间成为英雄。而最后在一次冒着生命危险的探险中,他和哈利找到了强盗埋藏的宝藏,更是成为全村人的偶像。 这种皆大欢喜的结局肯定是大众非常愿意接受的。特别是美国人这样一个崇尚自由和冒险精神的新生民族,他们特别愿意给孩子讲述这样类似的故事。通过冒险致富,可以说是大多数美国人的梦想。这个梦想在恶作剧大王汤姆的身上得以实现,汤姆长大后肯定能成为一名“模范乡绅”。这是典型的美国式的感动。 不过一百多年来,汤姆的故事仍令全世界的大人和孩子感动,肯定是有道理的。每个人的阅读感受不同,获得的感动肯定也是不同的。比如就我自己而言,汤姆恶作剧的故事显然比他发财的故事更有趣,而读过多遍,每次最让我感动的还是那段汤姆“英雄救美”的故事。 汤姆偷偷喜欢同班的女生贝琪,可是贝琪不知何故特别讨厌他。 有一天上学时,他无意间发现贝琪偷看校长先生藏在讲台下的书,贝琪慌张之间把一页撕烂了——这可闯下了天大的祸!贝琪哭着跑出去。隔天就闯祸的他觉得女孩子真是不可理喻——死不认账不就完了呗? 终于校长发现了,他从来没有这么恼怒过,杀气腾腾地盯着班上的学生。 “是谁把这书给撕了?”——“本杰明·罗杰斯?”——“约瑟夫·哈泼?”——“艾米·劳伦斯?”——“格雷西·米勒?”……这是一种真正的折磨!每个孩子都战战兢兢地摇头,眼看着就要轮到贝琪了。 “贝琪·撒贝尔?”贝琪的脸因为恐惧而变得惨白!就在这时,英雄汤姆一跃而起,大声嚷道:“是我做的!”当然,他也领到了自己有史以来最惨烈的惩罚:一百鞭子和放学后两小时的留校。不过这一切比起贝琪惊讶、感谢和崇拜的目光,简直无足痛痒。 他做梦还记得贝琪最后对他说的话:“你怎么会这么伟大!” 马克·吐温创作汤姆·索耶的故事,表面上看纯粹是为了娱乐,就像一个人永远忘不了一些童年往事,忍不住要把它们写出来才安心。当然我们也可以从这本书里挖掘出许多深邃的思想来,但也不必非这么做不可,它的天真质朴足以让我们忘记许多对世界的忧虑。 在汤姆之后,马克·吐温还创作了一部续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般来说,续集往往不如原书好,但这本书是一个例外。有许多大作家和文学评论家非常推崇这部续集,它也被列入最经典的成长小说中,不少人认为它的文学价值远远高于汤姆的历险故事。虽然我不完全同意,但也非常能理解这样的看法,因为它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 前面说到,汤姆和流浪儿哈克发掘了一笔宝藏,他们平分了这笔财产。有钱的汤姆虽然还是个调皮鬼,但因为他的财富人们怎么看他都顺眼,他渐渐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正常”的孩子。可是哈克不能忍受“正常”的生活,他成功放弃了所有财产,与一个逃跑的黑奴一起开始了逃亡生活。他们沿着喧嚣奔腾的密西西比河一路流浪,看尽世俗百态,体验人情冷暖。 哈克的这段经历是真正的历险故事,与此相比,汤姆的历险更多的是孩子气的想像故事。虽然同样贯穿着幽默的情节和对话,成人读者同样能捧腹大笑,但对于孩子而言,这两个故事是不一样的。说的直白些,哈克的故事没有汤姆的故事那么好玩,因为它写的是大人世界里活生生的现实。 马克·吐温出生在密西西比河边,长在密西西比河上,他对美国人的这条“母亲河”特别迷恋。在哈克的历险中,他借助这位流浪少年的经历讲述这条河的故事,表达自己的热爱。这个故事所带来的感动是另外一种感动。后来曾获诺贝尔奖的作家福克纳对这部小说极为推崇,他也为这条河写了一篇小说《野棕榈》,继续讲述生生不息的生命的故事。这两部小说,堪称密西西比河故事之中的扛鼎之作。 立意轻松的作品更容易受到大多数人的欢迎,对于大人和孩子都一样。汤姆的故事比哈克的故事更受孩子们的喜爱,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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