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教孩子阅读—写给家长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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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说说快乐、上网和阅读
【作者】阿甲
【来源】原创
【简介】讨论阅读中的“快乐观”。
 

 
 

说说快乐、上网和阅读

说到快乐,我想说一件小事。上个周末,我去参加中央电视台少儿部的一个节目制作,做一个特殊的观众。这是个讨论“亲子上网”话题的栏目,可能会在寒假的某个周二的晚上八点在中央七台播放。

节目是这样的:三对父母子女在台上说,一群孩子和父母在台下说。节目进行中,孩子们述说自己都在网上做什么。任何一个旁听者都会感叹:今天来的孩子都是好孩子,他们在网上都是在学习知识!而且家长都很支持!他们没有过度使用过网络,没有看过不良信息(至少没有人承认),把上网当作一个很恰当的学习和休闲工具。

当主持人来问我:孩子们主要在网上做什么?我的回答是:聊天和游戏。所有的调查资料和我接触过的事例都显示,几乎全世界的孩子(中国的当然不例外)在网上的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做这两件事儿。当然他们也会做一些有益的活动,只要你组织得有趣,像个游戏。总之,他们在网上做那些被认为能给他们“快乐”的事情。

可是,为什么到场的孩子中有这么多“例外”呢?他们不聊天,不游戏?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不好”的,或者说在大人看来“不好”的,所以他们即使每天聊天和游戏,也不会在这种场合承认!

有那么一刹那,我感到非常恐怖。为什么我们的孩子会变得这么虚伪?为什么他们连最正常的快乐诉求行为都不愿意承认呢?

“快乐有罪”!

他们长期获得这样的暗示:快乐是理智行为的对立面!快乐只是一种低级的神经官能的反应——套用福克纳先生在拿诺贝尔奖时的讲话——是内分泌的结果。

对于儿童上网问题。我一直坚持两个基本的主张:必须让中国的孩子尽可能早、尽可能普遍地接受这种技术;让孩子们学会在网上快乐生活。对第一个主张的质疑很容易消解:这是一个民族间的科技竞争问题;但对第二个主张的质疑我感到越来越无能为力。

“孩子应该上网多学些东西,否则就别上,光电视问题就够麻烦的了”。——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网络本身。

如果我说,孩子不是为了学习而上网的,相信大多数家长都会不屑一顾。

如果我继续说,事实证明,不管你是怎么看待上网问题的,绝大多数在网上生活的人都不是为了学习而上来的。得到的回答大概是“至少我的孩子不是这样。”

如果我再继续说,为了快乐而上网的人,同样可以通过网络获得快乐的学习体验!这种效果远远强于那些自称“为了学习而上网的人”所获得的体验。我想我将会失去更多的支持者,甚至那些本来可能在某一点上支持我的人。

但我还是继续说,重要的是“为了快乐而上网”是一个事实,即使那些自称“为了学习而上网的人”也只是不承认而已。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推荐什么样的快乐,应该如何去发现有益于生活、有益于智慧的快乐。例如学习本身就可以是快乐的,只要你学会发现。你想获得更高更广更深的快乐,你必须学习。练就一副听古典音乐的耳朵,你会从莫扎特、贝多芬、巴哈的音乐中获得快乐,否则你将一无所获。很可惜,这样的说法往往会被认为是荒谬的,过于理想化的。我将失去更多的支持者。

话题好像扯远了。其实没有,你可以把上面的“上网”字眼统统改成“阅读”二字。

在上一篇笔记的最后一段有一句话好像很让人费解:“那些不去思考自己的愿望和爱好的读者,反而容易倾向于愿意和喜爱那些对他们无益的、甚至危险的东西。”

我假设手头上有两本书。一本是达尔的《女巫》,一本是《F4的箴言录》(假如真有这本书的话)。

我可以这样来推荐。达尔先生的《女巫》让我们认识到这样的道理:孩子不要太贪吃,否则可能会被坏人变成老鼠!同时,我们还要向主人公男孩学习,遇到坏人坏事要勇于斗争,而且还要学会用脑子,要有勇有谋。另外一本书是垃圾,读那样的书会变坏的,谁带到课堂上就没收。

我相信这样的推荐会让孩子们获得这样的信息:要学做好孩子就要读《女巫》。F4要偷偷看,不要被老师发现。

不少孩子的确喜欢F4,原因很简单,他们长得很帅,年纪轻轻就赚了不少钱,过着让人羡慕的生活。而且他们说的话很好玩,没有意义,但很酷。比如当你的无知被人质疑而恼羞成怒的时候,你可以说一句F4式的箴言:“我有问过你的意见吗?”(注意,一定要用台湾国语式的娘娘腔!)

媒体斥巨资让不少孩子疯一样地爱上了某个偶像,通过媒体的狂轰乱炸,某种形象被恣意夸大、美化、神话;然后通过群体的无意识,“逼迫”某个群体(你如果不承认接受就会被这个群体有意无意地排斥)去接受这种神话。这样做的好处是,获得更大额巨资的回报。这是商业性的偶像加工厂公开的秘密。

“快乐有罪”!因为“有罪”所以更具有诱惑力!

我想可以尝试这样来推荐《女巫》。

你知道哈利·波特吗?还有一本比它更刺激、更有趣的书,你听说过吗?(要借助媒体炒作的余威)。

至少,《女巫》比哈利幽默,一开头就能让你哈哈大笑。

《女巫》还很恐怖,讲一个小男孩被女巫大王变成老鼠的故事,如果你爱读恐怖故事,里面有几段经典的恐怖段落,保证能吓得你咿呀乱叫。(先别跟你妈提这事儿,否则她可能不让你读)

不过不要害怕,小男孩最后也好好修理了这些可恶的女巫。知道怎么做到的吗?不告诉你,你读了就知道。

还有啊,小男孩和他的奶奶后来的经典对话真让我感动,赚取了我好久没流的眼泪。让阿甲这样的大老爷们流泪?不信?你自己来试试。

一部又幽默、又恐怖、又温馨的小说,保证你从来也没读过!这本书前几年拍成了电影,还获得奥斯卡大奖呢,特刺激。连这都没听说过?不会吧。

也许,孩子们在读F4的同时,会试试我推荐的《女巫》吧。如果他们多一分迷上《女巫》和她的同样优秀的同伴,他们自然会远离F4。我相信孩子,相信人,相信人的本能的内在道德驱动,相信人本能的对于真、善、美的倾斜。只要我们学会发现、爱护、善待。

顺便说一句,《女巫》是20世纪儿童文学中的经典,与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凯斯特纳的《5月35日》具有同等的地位,国内许多作家、学者(包括梅子涵、彭懿、方卫平、曹文轩、朱自强)都极为推崇。当然这句话没有必要对孩子说,他们也未必关心。

不过,你可能还会有疑心,不是说到快乐吗?难道恐怖、流泪也能叫快乐吗?

当然!发自内心的快乐可以是哈哈大笑,可以是会心的微笑,可以是深思,可以是难以抑制的激动,可以是在假想状态下神经紧张的体验,可以是深深的同情,可以是嚎啕大哭,可以是一种痛苦的体验……

有一部法国电影《最后一班地铁》,电影中有一段戏剧对白很有说服力。在一个夕阳中的小屋里,剧中的女主人公眺望远山,男主人公深情凝视着她。

他对她说:“望着你,是一种痛苦!”
她回答说:“昨天你还说是一种快乐。”
他说:“既是痛苦,又是快乐!”

快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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