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是学法律的,但你的这个问题同样让我感到非常的困难。可能是由于我们属于一个传统上偏重于强调集体利益的民族,个人的隐私问题向来不是特别地受到重视,就在不太遥远的二十多年以前的一段非常暗淡的岁月里,在这个国家之中就根本没有个人隐私的概念。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步在提高,隐私权的概念和意识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不过仍然很遗憾,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法律对隐私权问题并没有明文的规定。虽然是这样,我认为目前讨论这个问题还是很有意义的,而且在跨入互联网时代后,这个问题的讨论也变得日益迫切起来。
目前社会上通常对隐私权是这样理解的,就是:公民在生活中的各种个人信息或私事,有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不愿意让别人干涉的权利。如果有人通过非法的手段知道了、干涉了,那么就构成了对隐私权的侵犯,应该象其他的违法行为一样要负法律责任。不过我想在这里我们还是把法律问题先放在一边,目前在国内的网络上讨论隐私权问题,应该更多地让大家了解不注意隐私保护可能导致的危险。
在我能理解的范围内,可以看见和设想的危险大概有这样一些:
1、E-mail地址被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滥用,或者受到恶意的攻击;
2、重要的用户名和密码流失后被恶意的使用;
3、姓名、地址以及生日等个人资料流失后,被用来作为推断一些重要的密码;
4、姓名、家庭地址、家庭电话等个人资料流失后,被用于不正当的商业用途,或被别有用心的人用于从事违法或犯罪活动;
5、完整的个人资料流失后,可能被用于克隆完整的个人档案,用于犯罪活动(如伪造身份证、信用卡诈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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