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侦探小卡莱】
要论大师级的少年侦探小说,当然少不了林格伦的1946年创作的《大侦探小卡莱》。
听说过长袜子皮皮吧?她的妈妈——瑞典文学大师林格伦,制造出了一个年纪只有13岁少年神探,他的名字叫卡莱·布鲁姆奎斯特,伙伴们叫他卡莱。私底下卡莱称自己是超级大侦探布鲁姆奎斯特,把自己的名字总是和夏洛克·福尔摩斯、海尔克勒·波洛放在一块。
卡莱有两个铁杆伙伴,艾娃-露达和安德士,他们的共同爱好是爬树、上房、荒野探险、玩战争游戏、玩侦探游戏。大师林格伦创造的小小侦探团队的组合,一直被以后的少年侦探小说作家们所效仿。
小卡莱对警局侦探们的工作很是不以为然。他一直认为警察太过于专业,总是照着既定程序,既定方法侦破案子,往往没有成效,还耽误案情的侦破。他认为真正的罪犯们从来都是超常规地制造阴谋。
卡莱苦于身边没有合适的案子来试一试自己的身手。他执著地把人们归纳为两种人:被拘捕的和尚未被拘捕的,随时随地都在寻找、挖掘可能成为案子的个案。
他非常羡慕那些生活在伦敦的贫民窟或芝加哥的犯罪率极高的地区的侦探爱好者们,那里经常发生谋杀,枪声整天不绝于耳!如果自己处在这样的地方,大可以出尽风头,尽展侦探的才能。可是,他自己却生活在一个平淡无奇的小镇子里,只能自己在脑海里,假设出一些大案,把一个没装烟丝的大烟斗,偷偷叼在嘴角,以此方式来给自己找那种神勇无敌超级大侦探的感觉。
当然,老天不负有心人哪!执著的大侦探终于在连连出现的案子里有了用武之地。
《大侦探小卡莱》最最抓人的,还有另外一条线索的故事。那就是,高贵的、神圣的“玫瑰之战”。他们用英国古代骑士军团的名字,给自己这个小团队,取了一个“白玫瑰”的旗号。为的是跟同一镇子里的,另一个叫“红玫瑰”的友邦团伙,展开一场用历史著名战役命名的,高贵的、神圣的贵族式的“玫瑰之战”。每一次红白玫瑰军团开战的时候,总有类似的宣战书,用文质彬彬的方式递交到“敌方”手中。
战争!战争!
致自称白玫瑰的一伙歹徒的昏庸首领:
兹有白玫瑰首领愚蠢无比,整个瑞典农村也没有一户农民养的小猪有他一半愚蠢。这个人类的渣滓,昨天在大广场遇到德高望重的红玫瑰方首领,执意不肯回避,反而愚蠢冲撞我们无比高贵的领袖,大大伤害其尊严。此等伤天害理之举只能以血清洗。
现在红玫瑰与白玫瑰开战,成千上万的灵魂将走进死神王国和死神之夜。
红白玫瑰的骑士们,平时在学校的时候,他们都是很要好的亲密朋友。只有到放假的时候,他们才能开始玩这种亟需智商和力量的游戏。他们自豪地宣称,在他们镇子里,将来也没有人玩得像他们这样有意思。
玫瑰之战的目的,是争夺“大莫姆王国”。所谓大莫姆王国,是一块形状有些特殊的小石头。红白玫瑰双方,把这块小石头赋予了特殊的含义。获得大莫姆王国,意味着捍卫了自己高贵的荣誉。荣誉这东西,当然是要用生命和鲜血来捍卫的。由此可见玫瑰大战的激烈程度。
白玫瑰方还在战时使用了专门的联络暗语。这可是把红玫瑰方整得云里来雾里去的。他们想方设法要从白玫瑰的嘴里挤出破译密码,甚至不惜在俘虏身上使用挠痒痒的“酷刑”,可惜还是没能得逞。
当最后休战的时候,白玫瑰还是专门给红玫瑰的骑士们,办了一期这种江湖黑话的培训班。白玫瑰的理由的是,老让红玫瑰处于无底的蒙昧深渊,他们负不起这个责任。一旦遇上坏人,就会束手无策。
本来这个时间,红玫瑰的首领本人,应该是为第二天的英语补考做准备的。但是他认为,学黑话更重要。
“英语每个杀人犯几乎都会,所以用处不大。而不会江湖黑话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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